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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差异与主体认知:体教融合不可逾越的鸿沟
刘海东;李娜娜;运用文献资料和逻辑分析等方法,对制约体教融合的文化根源、影响机制以及路径理念进行研究,认为:(1)文化原点差异促使对身体活动的主体认知产生人文思维与科学思维的分异,进而成为体育认知的文化根源所在。具体表现为:中西文化的感性与理性差异影响了身体认知思维模式,功利性的文化诉求遮蔽了体育的"育人"价值,体育民族主义的兴起以及身体竞技符号化是推动体教剥离的动因所在。(2)我国体育发展"举国体制"的制度惯性,固化了民众对体育的认知与行为选择。表现为:"举国体制"下衍生的观念认知加剧了体教分异,"育体"与"育人"的割裂催生了体教分异的现实性存在,民众的体育价值认知和行为选择在思维惯性影响下难以转变。(3)思想启蒙与体育文化涵养是实现体教融合的关键路径。"育体"与"育人"的融合回归构成体教融合的前提条件,利用国家政策机遇、启蒙思想意识、跨越体教鸿沟是促进体教融合的根本机制,体育文化传播者的觉醒是体教融合的重要保障。
运动行为志研究:短跑技术实践叙事——苏炳添与程志理的训练学对话录
苏炳添;程志理;周维方;中国男子100米跑成绩在2015年后有了突破,苏炳添领先,谢震业随后,都突破了10秒大关,如何有效解读,这对于运动训练与竞赛具有现实意义。程志理建立"体认论纲"以及针对运动行为研究的"运动行为口述史与互证链"的多元互证方法学,对于百米跑技术突破的学术叙事,具有针对性和应用性,我们在对话中探讨了单步学技术、训练实践中的具体问题。对话重点讨论步幅变化与起跑脚的技术改进、跑步中能量利用率的合理性、力量训练与训练中的伤病、"量"与"强度"的关系,以及起跑反应时训练的"听枪身体感"问题。
后疫情时代体育产业发展的空间转向与价值重构——基于新冠肺炎疫情背景下体育产业发展的分析
张亮;焦英奇;为进一步解释新冠肺炎疫情给体育产业发展带来的影响,本文从体育互联网产业、疫情期间的电子竞技运动的产业增长以及疫情结束后可能引发的体育赛事、休闲产业的报复性消费等角度对后疾疫时代体育产业发展的空间和价值转向进行研究,结果认为:(1)疫情进一步强化体育产业线上与线下的融合发展,体育健身服务产业线下"停摆",激活线上产业创新发展;对体育共享经济发展和体育产业消费平衡具有积极的促进作用;后疾疫时代"线上+线下"的一体化体育消费模式开始凸显;(2)疫情进一步激发了电子竞技运动产业化发展的内在活力,促使其成为未来新兴的体育产业,表现为疾疫背景强化了电子竞技品牌文化的传播,强化了电子竞技文化的价值认同;扩大电子竞技产品应用的深度和广度,使其成为推动体育产业转型升级和促进消费的新途径;对电竞产业、文化及其理论进行系统研究,构建现代化治理体系将是我国体育治理现代化的重要组成部分。(3)后疫情时代,体育赛事、体育健身和体育旅游休闲产业将呈现短期的"报复性"反弹,表现为线上体育发展的产业创新模式得以延续,身体活动与健身APP的关联将更加密切;基于疫情危机的后续效应,民众的健身意识得以提升,将形成一定场域空间内的大众健身潮;基于疫情造成的损失,体育赛事与产业营销的压力将会外溢。
新冠疫情背景下体育在线教学的理论审视、现实反思与实践进路——“疫情下的学校体育”云访谈述评
闫士展;突如其来的新型冠状病毒疫情,给我国各项事业的正常运转都带来了严峻挑战,各级学校的教学活动也临时性地采取了线上教学,体育在线教学也成为应对新冠疫情的选择。本文通过云访谈的形式做了"疫情下的学校体育"研讨,从课程论、教学论、认知心理学、法学等视角,讨论了此主题。研究认为:体育在线教学带来的教学互动信息的缺失、教学情境创设的障碍、教学方法的非有效运用和教学效果评价的盲区,均造成体育教学质量难以有效保证。针对新冠疫情下学校体育和体育教学的发展的现实,经与专家讨论,可以分出三个阶段,并且就三个阶段给出了分析结论:近期阶段,围绕新冠疫情防控的决策部署,合理研判体育教学恢复的各类风险,做好应对突发事件的应急演练;中期阶段,健全教师培养和研修机制,切实提高体育教师教学能力;长期阶段,规范学校体育政策执行过程,完善学科核心素养结构体系。
论北京2022年冬奥会的价值和意义
易剑东;王道杰;北京2022年冬奥会申办成功已近一周年。然而从申办之初至今,仍有一些社会公众和媒体对北京2022年冬奥会的意义,存在一些模糊乃至偏颇的认识。厘清这些价值层面上的疑问,是使冬奥会筹办工作赢得广泛社会支持和公众参与的前提。依据文献和自身经历,作者选取了5个代表性较强的常见问题为视角进行深入探讨,结果表明:第一,中国申办冬奥会,是经济发展水平和成果的体现;第二,北京和张家口具有的人口效益规模,使冬奥会将更有利于环保、交通、旅游、健康等民生领域的改善,能有效促进体育的冬夏季平衡,使老百姓冬天不再被动消极地"猫冬";第三,我国严肃对待冬奥会的申办符合国际发展趋势,也是对自己的承诺和对国际奥林匹克运动负责任的体现;第四,冬奥会筹办投入大部分用于城市的建筑、交通、环保等基础建设,举办冬奥会的盈利是可观的,而且有长久的经济、社会和文化效益;第五,北京2022年冬奥会一方面促进2008年奥运会遗产的利用,另一方面能促进"双奥运"品牌遗产的形成。
农村公共体育服务供给的治理机制研究——基于十九大报告中“乡村振兴”战略背景的分析
颜小燕;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大报告中指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农业农村和农民问题是关系国计民生的根本性问题。本文对农村体育公共服务供给的困境与出路进行研究,认为:提高和完善农村公共体育服务供给是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建设美丽乡村的重要抓手;全面推进农村公共体育服务治理转型是实现乡村振兴战略的需要。治理结构不科学、供需失衡、区域差异以及供给的内容和形式单一,供给主体、决策和监督机制呈现碎片化的特征是农村体育公共服务治理的主要困境。实现农村公共体育服务治理现代化的路径在于构建各个层级的农村体育公共服务发展规划体系,完善农村体育公共服务治理的宏观组织架构;发挥农村公共体育服务社会组织的积极作用,提升村民参与体育公共服务治理的自治水平和民主程度;建立畅通的信息系统、定向培养体育人才,以繁荣体育文化为根基有序推进农村体育公共服务治理现代化。
运动干预对儿童心理健康影响的实验研究:身体自尊与自我概念的链式中介作用
颜军;钱凯娟;陶宝乐;张文杰;仲冰冰;江悦妍;目的:探讨12周运动干预对儿童身体自尊、自我概念和心理健康的影响,以及身体自尊、自我概念在运动干预对心理健康影响的中介作用。方法:以小学四年级169名学生为实验对象,随机分为对照组和不同项目组合运动的实验组。实验组参加常规体育活动,同时进行持续12周、每周3次、每次30分钟中等强度的运动干预,对照组参加常规体育活动。采用班级团体测量方式,分别使用《少年儿童身体自尊量表》《儿童自我概念量表》和《儿童青少年心理健康量表》测量身体自尊、自我概念及心理健康。结果:(1)实验组儿童在实验后测的身体自尊、自我概念和心理健康水平均显著高于前测(P<0.05),后测与后效之间差异不显著(P>0.05),且实验组之间差异不显著(P>0.05);(2)运动、身体自尊、自我概念、心理健康之间均存在显著的正相关;(3)身体自尊、自我概念在运动干预与心理健康之间起部分中介作用,中介效应占总效应的60.85%。结论:运动是促进儿童心理健康的重要因素,儿童的身体自尊和自我概念在运动与心理健康之间存在着链式中介作用。
2022年冬奥会的举办对区域消费需求与行为影响的研究——以河北冰雪体育旅游为分析个案
顾久贤;冰雪体育旅游将成为助推河北体育产业发展的新动力,产业经济结构的调整将给冰雪体育旅游产业提供广阔的发展空间。冬奥会举办将对民众冰雪体育旅游的消费态度、行为和决策产生巨大影响,具体表现在冬奥会的举办能够在图式的启动效应中发挥作用,直接导致消费者对冰雪体育旅游产生积极的态度进而形成消费动机;冬奥会举办期间冰雪体育运动的信息范围和力度,将影响人们对冰雪体育旅游消费需求;冰雪运动参与所带来的敏捷、健康形象将影响青少年群体的冰雪消费决策和行为选择;冬奥会的举办更容易引起儿童和青少年的注意,青少年群体可能是冰雪体育旅游消费的潜力群体。针对上述结论预测,研究进一步提出了以冬奥会为契机通过政策营销来带动外部环境和消费者个体是促发冰雪体育旅游消费的重要举措;媒体通过赛事节目和广告发挥冬奥会的图式启动效应、"传播者"作用和"榜样"效应;企业利用"榜样"效应和"从众"效应进行广告宣传等促进冰雪体育旅游消费的策略选择。
苏炳添东京奥运会突破“常理”的训练学反思——苏炳添与程志理的训练学对话录之二
苏炳添;程志理;周维方;东京奥运会上,苏炳添在100米半决赛中以9秒83创造个人最好成绩,突破了训练学理论和现有认知的"常理"。为揭示这一突破背后的训练学问题,此篇训练学对话录主要运用运动行为志和运动行为意象分析两种方法,对短跑训练的"人种论"、体能与技术关系、技术关键三个问题进行讨论。研究认为,短跑训练的"人种论"理念并不成立,完善的培养体系、趋于实践理性的训练是关键;短跑体能训练应以有利于专项技术表达为依据,体能与技术二分的做法值得商榷;运动技术的形成是一种身体认知范式的建立,跑步姿势因人而异,臀肌积极下压、连贯性强和能量输出合理是短跑运动员技术有效性的关键,减少无效腾空是提高运动成绩的关键,有意识增大步幅对提高运动成绩的负面效应更大。
《民法典》中的体育自甘风险
韩勇;《民法典》1176条规定了自甘风险免责条款。其中"文体活动",是"大体育"概念,指各种体育活动和其他以健身、休闲、娱乐为目的的身体活动。这些活动既包括有组织的体育竞赛活动,也包括体育健身活动,还包括了户外休闲娱乐活动。《民法典》自甘风险规则应用范围包括体育活动同场竞技参与者之间发生的伤害,观众在观看体育比赛时因场上竞赛行为发生的伤害,非商业性的、AA制的户外探险旅游活动中发生的伤害。明知风险、自愿参与、固有风险和无故意无重大过失是构成自甘风险的要件。《民法典》规定自甘风险的目的是不使体育活动参与者在各方均无过错的情况下承担赔偿义务,有利于我国体育休闲户外旅游行业的发展。虽然现行《民法典》对自甘风险的规定只免除了其他参加者对于体育固有风险的责任,但《民法典》对公平分担进行了限制,将使体育赛事组织者、体育场馆经营者、管理者和开展体育活动的学校在各方均无过错的体育伤害中,不至于再按照公平分担原则承担责任。